不要將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拍照分享於網路上,避免有心人士截圖盜領中獎獎金~
一名不肖人士在網路搜尋電子發票中獎照片,利用兌獎APP掃描QR code詐領130多筆、約4萬元獎金,案件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涉案人已被依詐欺取財罪提起公訴。
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以不正當方法套取或冒領獎金者,所轄主管稽徵機關應具函追回其獎金,並於取得相關不法事證後,移送司法機關究辦。為保障一般消費者中獎權益,維護社會公益,財政部110年12月7日修正發布增訂第2項,定明自111年1月1日起,以不合常規之交易或付款方式,無正當理由取得當期大量小額統一發票,且該期中獎發票達一定張數者,不予給獎;已領取獎金者,所轄主管稽徵機關應具函追回其獎金。如逾期不繳回獎金者,所轄主管稽徵機關將依行政執行法第4條規定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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