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20萬的攤販不用繳稅有可能嗎?由於攤商特性,依法攤商不須開立統一發票,是由稅局查定課稅,但原則上銷售額平均每月新台幣20萬元以上之營業人即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一般營業人營業稅每月新台幣20萬元以上稅率5%,台灣目前攤販課稅適用營業稅稅率為1%,月營業額20萬元,則每年營業稅為20萬*12個月=240萬*1%(稅率)=2.4萬元。除了營業稅,經營的收入視為個人營利所得,要併入綜所稅申報,年底需申報營利所得,如每月核定之營業額20萬*12個月=240萬*6%(純益率)=14.4萬元(所得額)需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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