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依規定計算及申報基本所得額,但有漏報或短報導致短漏稅額之情事者,將處以所漏稅額2倍以下之罰鍰。

2.未依規定計算及申報基本所得額,而經稽徵機關調查者,發現有應課稅之金額者,除依規定補徵外,應按補徵稅額,處3倍以下之罰鍰。

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項目包含「綜合所得淨額」、「海外所得」、 「特定保險給付」、「未上市(上櫃、興櫃)股票及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之交易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減除之非現金部分之捐贈扣除額」、「選擇分開計算之股利及盈餘合計數」及「9511日以後,各法律新增的減免綜合所得稅之所得額或扣除額,經財政部公告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者」。另自11211日起,個人或其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當年度1231日合計直接持有CFC股份或資本額達10%以上者,該個人應將該CFC當年度之盈餘,按其持有CFC股份或資本額之比率及持有期間計算營利所得,與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之海外所得合計,計入當年度個人之基本所得額。

未依規定計算及申報基本所得額會受到什麼處罰?.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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