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無退換貨者,可申請每臺退還減徵貨物稅最高新臺幣2,000元,申請期限自購買日次日起算6個月內向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案件,因不清楚規定而未能退稅或延緩退稅,因此彙整以下常見錯誤態樣提醒注意:

一、應於節能電器購買日(即取得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交易日期)的次日起算6個月內,向任一國稅局(含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申請,逾期申請將無法退還稅額。

二、採「簡化身分認證(限直撥退稅)」線上申請,但未上傳存摺封面:採用前述方式線上申請,須核對申請人金融帳戶資料,如未上傳存摺封面、填錯帳戶資料或提供的帳戶為外幣帳戶等,將無法退還稅款,須待申請人補正後才能辦理核退。

三、申請人非買受人:取得的統一發票或收據上載有買受人統一編號者,應由該統一編號的買受人提出申請。

四、電器的製造號碼或機器號碼填寫錯誤:為確保填寫資料的正確性,請參考保固卡、包裝外箱或機體貼紙載明的電器資訊;另分離式冷暖氣機僅室外機具能源效率分級,應填寫室外機製造號碼。

五、購買的電器未符合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能源效率分級資訊可至「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管理系統查詢。

購買節能電器申請退還減徵貨物稅常見的錯誤情形.jpg

# #財稅 #ESG  #零碳稅 #節能電器 #貨物稅 #
📢
更多相關消息 隨時關注
➡️FaxTax社群訊息分享,點選加入社群!https://reurl.cc/veQWQo
➡️元大聯合會計師官網:https://www.smartcpa.tw/
➡️LINE@官方帳號:https://lin.ee/AFBjIPt
➡️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smartcpa.tw/
➡️Youtube頻道:https://reurl.cc/e6pYEb
➡️痞客邦:https://smartcpa.pixnet.net/blog
➡️資料來源: https://www.smartcpa.tw/news/content/2FEE3C277845541D0C4A9703074E8DFA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martCP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