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明年112「國民法官」新上路!
HR、雇主注意:勞工若任國民法官應給公假

「國民法官」明年112開始上路!,只要年滿23歲、並在法院轄區內繼續居住4個月以上的國民,都有機會經 「隨機抽選」的方式參與重大刑事案件的審判。
未來若有勞工須在出勤時間參與審判,國民法官法明文規定,雇主應於勞工擔任國民法官等職務期間給予公假,並不得以任何職務上不利之處分!被告知須擔任國民法官的勞工也不得以工作為由拒絕到庭!為了避免相關的勞資糾紛,司法院也會寄發通知。因此一旦接獲法院通知,就必須遵守時間到庭,因此雇主應當協助員工安排相關工作調整與措施。若真的有重大事由,致使出席到庭審判有困難時,則需向法院完整並清楚說明原因,法院才能及時處理。

勞工若任國民法官應給公假.jpg

➡️FaxTax社群訊息分享,點選加入社群!https://reurl.cc/veQWQo
➡️元大聯合會計師官網:https://www.smartcpa.tw/
➡️LINE@官方帳號:https://lin.ee/AFBjIPt
➡️FB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smartcpa.tw/
➡️Youtube頻道:https://reurl.cc/e6pYEb
➡️痞客邦:https://smartcpa.pixnet.net/blog
➡️訂閱稅務傳真電子報:https://www.smartcpa.tw/contact#eNews

➡️資料來源:
司法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martCPA 的頭像
    smartCPA

    TaxFax稅務傳真

    smartCP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