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營所稅暫繳申報即將於9月1日開始,因受COVID-19疫情影響,符合一定條件者,可免辦111年度營所稅暫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於營所稅暫繳申報期間內,檢具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向所在地國稅局申請免辦理111年度營所稅暫繳:
一、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條例第9條第3項授權訂定之辦法,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相關措施者。
二、其他因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
<例如>自109年1月起任連續2個月之月平均營業額或任1個月之營業額較108年12月以前6個月或107年以後之任1年同期平均營業額減少達15%,或其他營業收入驟減情形。
免辦理109或110年度營所稅暫繳者,可直接免辦理111年度營所稅暫繳,無須再提出申請;另外,營利事業於辦理111年度暫繳申報期間開始前,如因疫情影響已依規定申請並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營所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稅額者,或經核准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者,均無須提出申請,可直接免辦理111年度營所稅暫繳。
8月15日起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https://tax.nat.gov.tw)提供暫繳網路申報繳稅軟體供營利事業下載使用。除特殊會計年度申報案件以外,營利事業於9月1日至9月30日可利用簡易電子認證或工商憑證IC卡網路上傳暫繳申報資料完成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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