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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團體應依所得稅法第71條之13項規定辦理結算申報,並依「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免稅標準)暨相關法令規定徵免所得稅。

機關團體所得稅結算申報常見錯誤之處:

機關團體申報常見錯誤及應注意事項.jpg

一、漏列股利收入:

機關團體獲配國內營利事業之股利收入,不論現金股利或股票股利,均應計入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之收入,以正確計算當年度之餘絀數及支出比例。

二、誤列非銷售貨物或勞務收入:

機關團體常誤將承辦政府委辦業務收入列為銷售貨物或勞務以外之收入,或誤認實報實銷未產生所得而未計入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收入及成本費用,影響銷售貨物或勞務所得之正確性。

三、投資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國外股票或基金:

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即購買國外股票或基金,致不符合免稅標準之規定。

四、以往年度結餘款支出誤列為使用年度支出項目:

機關團體支出比率未達基金每年孳息及其他各項收入之60%,且結餘款超過50萬元,須就該結餘款編列使用計畫,並經主管機關同意留供以後年度使用,以符合免稅標準規定,

#財稅 #ESG  #零碳稅 #所得稅 #常見錯誤 #機關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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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將於11251日開始受理,為避免營利事業因不諳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或疏忽,提醒申報留意常見錯誤或疏失: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常見錯誤疏失-1.jpg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常見錯誤疏失-2.jpg

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常見錯誤疏失-3.jpg

一、營業收入:

1.三角貿易及外銷所收取之外匯收入漏未申報營業收入。

2.小規模營業人於年度中改為使用統一發票商號,未將原屬小規模營業人期間查定課徵之銷售額併計申報。 

二、營業成本:

1.出售下腳收入已開立統一發票並全數自營業收入調節項目中減除,但漏未列報其他收入或成本減項,致短漏報所得。

2.購入間接原()料,未於會計年度終止日就尚未耗用部分轉列存貨,致虛增營業成本。

三、營業費用:

1.列報長期駐外人員之薪資、旅費、保險費、伙食費等費用,未提示從事與營業活動有關之證明文件、未列報技術或管理服務相對收入。

2.列報超過限額之交際費及捐贈費用。

3.列報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以外之損失,或個人、家庭之消費支出。

四、非營業收益及損失:

1.將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未收取利息,或約定之利息偏低者,未依規定設算利息收入。

2.註冊地為國外之基金及有價證券,其出售利益應列為應稅之處分資產利益。

3.短漏報保險理賠收入、海關退稅、銀行利息、海外所得、各項補助款或勞退基金帳戶結清餘額等收入。

4.列報投資損失應以實現者為限,如所投資發生虧損,而原出資額並未折減,則投資損失並未實現,應不予認列。屬被投資虧損而減資者,應以實際投資成本乘以減資比例計算之;屬被投資事業清算者,應以實際投資成本減除清算後實際分配金額計算之。

五、未分配盈餘:

1.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3規定,以實質投資金額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應特別注意有關實質投資範圍,不包含購買土地及非屬資本支出之器具與設備。

2.投資公司當年度依商業會計法處理之稅後純益未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致短漏報未分配盈餘加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3.營利事業除依其他法律規定,由主管機關命令自當年度盈餘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或限制分配部分外,自行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列入未分配盈餘之減項。

六、其他:

1.營利事業出售屬房地合一制度之房屋、土地,未逐筆填寫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之第C1頁、C1-1頁及第C1-2頁。

2.營利事業買受人申請退還減徵之貨物稅稅額,應列為該固定資產成本或當年度費用之減項,於購買次年度始申請退稅者,該退稅款應於申請時列為該資產未折減餘額之減項;該貨物以費用列帳者,列為申請年度之其他收入。

3.會計師查核簽證案件,未如期申報或未如期繳納或短繳結算申報自繳稅款,或未如期檢送會計師簽證報告書至稅捐機關,應視為普通申報案件,無盈虧互抵之適用。

4.申報扣抵境外已納所得稅額,應以境外收入減除相關成本費用後之所得計算扣抵稅額之限額。

#財稅 #ESG  #零碳稅 #申報錯誤 #營利事業所得稅 #結算申報 #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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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所得非屬稽徵機關提供查詢的所得資料範圍,若民眾透過金融機構或信託業者投資境外金融商品(例如:基金、股票、債券或結構型商品等),而取得海外所得(例如:獲配之利息、股利、出售或轉換之利得等),請依投資單位提供之各類信託海外所得明細通知單、對帳單或明細表等,自行計算並據實申報基本稅額。

同一申報戶之納稅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全年的海外所得合計數達新臺幣100萬元,應全數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又個人基本所得額合計超過670萬元,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申報及繳納所得稅。

#財稅 #ESG  #零碳稅 #境外金融商品 #海外交易 #基本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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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長照2.0推出以來,台灣政府持續根據實際需求進行修正和政策制定,來幫助長照家庭,來減輕照顧身心失能家人的負擔,於108年財政部特別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只要符合條件的「長期照顧的身心失能者」,可以在報稅時獲得12萬元的扣除額,對家屬來說絕對是一大幫助。

不管是聘僱外籍看護、使用長照給付服務、使用長照機構服務或由家人自行照顧,在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只要檢附符合資格的證明文件,就可以申報減除每人每年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12萬元,另外,如於所得年度之查調扣除額資料有列示長照扣除額,得免檢附證明文件。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只要符合以下身心失能資格其中一項,且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未達20%、股利及盈餘非按28%單一稅率分開計稅及基本所得額不超過670萬元者,均可申報長照扣除額12萬元以減少稅負:
1.
符合長照失能等級2-8級,且使用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
2.經指定醫療機構進行專業評估,並符合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資格者。
3.符合可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特定身心障礙項目(或鑑定向度之一)且屬重度(或極重度)等級者。

檢附符合資格的證明文件申報減除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jpg

#財稅 #ESG  #零碳稅 #長期照顧扣除額 #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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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內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者,報稅時請留意扣繳憑單薪資總額是否已扣除自願提繳金額,以免溢繳稅款。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勞工、受委任工作者、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及自營作業者,得在每月工資、執行業務所得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課稅,享有稅賦優惠。舉例說明,如勞工111年每月薪資43,000元,全年薪資收入516,000元,當年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31,608元(提繳工資43,900元×6%×12個月),則扣繳憑單「給付總額」為484,392元(516,000-31,608元),以稅率5%計算,可節省稅額1,580元(31,608元×5%)。

參加勞退新制,可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可自行決定1%-6%之提繳率、1年內可彈性調整2次自提比例並可隨時停繳外,自願提繳之退休金可從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扣除,節省應繳納的所得稅。每年還可以參與投資收益分配,請領退休金時同樣享有最低保證收益,保本又保息。

#財稅 #ESG  #零碳稅 #勞退新制自願提繳退休金 #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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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網路方式辦理11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者,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系統,已將建檔、審核、申報書列印功能及媒體申報檔審核作業整合為單一系統,使用更為便利。

二、採特殊會計年度之營利事業結算申報案件完成網路申報後,除符合免送申報書表及相關附件者外,應於申報期限屆滿前將相關申報書表及附件資料,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提供或以紙本或光碟片送交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始完成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程序。

三、獨資、合夥組織以外營利事業之「營利事業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及「公司股東(獨資資本主、合夥人)股份(股票、出資額)轉讓通報表」具有單頁網路申報功能,惟倘資料量過大,建議仍採原媒體申報方式申報。

四、營利事業必要申報頁次為基本資料及申報書第1頁至第4頁及第8頁至第11頁。惟獨資、合夥組織或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1規定之營利事業可免申報第2頁、第10頁及第11頁;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及新開業之營利事業可免申報第9頁、第10頁及第11頁。

五、採附件上傳方式遞送附件資料者,於附件資料第1次上傳時,須有網路申報上傳成功後配賦收件編號並加蓋營利事業及負責人、代表人或管理人章之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如為會計師簽證案件,須同時有經會計師簽章之該申報書附件資料封面及申報成功書表暨會計師簽證報告書,方可進行附件上傳。附件上傳前請仔細審視上傳檔案內容是否與附件類別相符及有無漏頁缺頁情形,以免影響營利事業權益,如會計師簽證報告書檔案未成功上傳,將視同普通申報案件處理。

六、納稅義務人可於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產製條碼繳款書(採特殊會計年度結算申報者不適用)或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列印附條碼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金融機構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款,其應自行繳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得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並檢送(附)已繳納稅款之繳款書證明聯。亦可使用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繳稅或以營利事業之活期存款帳戶利用工商憑證IC卡作身分認證完成網路轉帳繳稅。

#財稅 #ESG  #零碳稅 #網路申報注意事項 #營利事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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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之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投資於研究發展之支出,得依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選擇於支出金額15%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或於支出金額10%限度內,自當年度起3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此兩種抵減方式一經擇定不得變更,並以不超過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30%為限。

  該局說明,公司或有限合夥事業最近3年內無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者,如欲申請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開始前3個月起至申報期間截止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研究發展活動及專案認定。

如欲適用投資抵減,應於1125月底前申請研究發展活動及專案認定;申請日之認定以申請文件送達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日為準;其郵遞者,應以掛號寄送,並以交郵當日之郵戳日期為準,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以下4項支出應申請專案認定:

(1)專為用於研究發展所購買或使用之專用技術之當年度攤折或支付費用;

(2)專為用於研究發展所購買之專業性或特殊性資料庫、軟體程式及系統之費用;

(3)委託國外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研究,或聘請國外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或研究機構研究人員之費用;

(4)與國內外公司、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共同研究發展所為之支出,應併同研究發展活動認定之申請,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財稅 #ESG  #零碳稅 #產業創新條例研發支出投資抵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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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會之季節,公司贈送股東紀念品屬與推展業務無關之餽贈,為交際應酬用之貨物,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及財政部87123日台財稅第871976465號函規定,公司於召開股東會時,以紀念品贈送股東,上開紀念品核屬與推展業務無關之餽贈,其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該局舉例,A公司為召開股東會向B公司購入環保餐具10萬份,取具B公司開立之銷售額新臺幣(下同)500萬元、稅額25萬元之三聯式統一發票。因上開贈送股東之紀念品屬與推展業務無關之餽贈,故A公司申報營業稅時,其進項稅額25萬元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財稅 #ESG  #零碳稅 #股東 #股東紀念品 #扣抵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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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網路報稅奬: (1)頭獎:1名,獨得奬金20萬元;(2)貳獎:2名,各得奬金10萬元;(3)叁獎:3名,各得奬金5萬元;(4)肆獎:10名,各得奬金1萬元;(5)伍獎:20名,各得奬金5千元;(6)陸奬:800名,各得電子禮券1千元;(7)普奬:5,000名,各得電子禮券200元。

2、手機報稅加碼獎:3,000名,各得電子禮券500元。

3E化繳退稅加碼獎:3,000名,各得電子禮券200元。

網路報稅獎.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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